中环网:5月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该指南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开展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省厅要求: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与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的衔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厅反馈沟通。试行期间,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联系人:行政许可处 刘斌 0531-51798303
省环境评审中心 王勃 0531-51798996
省生态环境规划院 谢朋 0531-51798477
附件:《山东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