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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做好的6项工作

2022-03-23 18:03:23 来源:西尔环境

从今天开始,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督察组已陆续进驻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对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力的一次重大检验。

迎接大考之前,脑海里都要过一遍,该复习的是否都复习过了,该背诵的课文是否都背熟了,文具是否都准备好了……

迎接督察也一样,需要好好再想想,该准备的是否都准备好了,该考虑的是否都考虑到了,资料是否都准备好了……

1.推动高质量发展,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的督察,都是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情况,以及国家重大战略中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贯彻落实的情况,作为督察的重中之重。

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把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作为督察工作的重点,这释放出了明确信号,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决不能为了经济增长,不顾质量效益和生态环境后果。

去年的几批督察反馈报告中,均被指出存在“两高”项目的问题,这也是作为典型案例,曝光率最高的一类问题。

各地要切实把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摆在首要位置。越是发展心切,越要保持头脑清醒。在盲目发展“两高”项目的问题上,必须引以为戒。

在前几批督察反馈意见中可以看到,有的地方对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认识不深,依然存在违规、盲目上马“两高”项目的现象;

有的地方放松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搞变通、做选择,口号喊得响,行动跟不上,未批先建问题比较突出;

还有的地方产业结构偏重的问题仍然突出,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紧迫性、重要性仍然缺乏清晰的认识。

“十四五”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等具体指标。各地应保持以生态环保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的坚定决心,在淘汰落后产能、压减煤炭消费总量等方面啃“硬骨头”,拿出真招、实招、硬招。   

各地要通过此次督察,检视成果、发现问题,确保地方发展与中央的要求方向一致、目标一致,找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以赢得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开局。 

2.对环境守法情况再排查再整治

督察还关注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这些大都是涉及到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因此,要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尤其是钢铁、化工、有色、水泥、制药、造纸等行业的工业企业的环境守法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整治。

针对前几批中央环保督察中,比较突出的自然保护区或其他生态敏感区内违规开发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不足、污泥处置不当,污水直排,城市黑臭水体,工业固废或者危废处置不当等问题,全面认真排查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如果存在薄弱环节,要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不彻底解决决不松手,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审批手续方面,看看是否完成了环评审批手续,是否完成了环保竣工验收,是否申请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问题,是否存在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就排污的问题,等等。

在环境污染方面,看看是否存在超标排放的问题,是否存在超总量排放的问题,是否存在废气、污水直排问题,是否存在非法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问题,是否存在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垃圾填埋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等等。

在环保设施方面,看看是否存在大气污染、水污染处理设施效果不好、运行不到位造成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问题,是否存在超标排放大气和水污染物的问题,是否存在超总量排放的问题,是否存在废气、污水直排问题,等等。

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看看是否存在违规审批问题,是否存在散煤替换、小锅炉淘汰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煤炭、钢铁、冶金、水泥等过剩行业以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滞后的问题。

在生态保护方面,看看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内,是否存在违法养殖、采砂、开矿等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建设别墅、违法建设其他建筑物,开垦林地耕地等活动。

 

3.重视信访举报,坚持为群众办实事。

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也是督察的重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从第一轮开始,就始终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督察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老百姓反映的环境问题,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第一轮督察共推动解决了群众身边约15万个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生态环境“老大难”问题,得到人民群众普遍称赞和拥护。

督察组在每次督察开始之际,就会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察组的举报热线电话以及微博、微信平台。督察组驻地里,都有一间接听电话的工作间,每天早上8时到晚上8时,专门接听群众举报。

前几批督察过程中,群众关心和反映较多的热点、焦点问题,集中在饮用水、社会噪声、餐饮行业油烟、垃圾污染、臭味扰民,以及城乡接合部面源污染等突出问题。这些突出问题,相信也会是本次督察中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重视群众反映的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聚焦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问题,鼓励群众向当地环保投诉热线提供环境污染线索,加大群众投诉环境问题的办理力度,有针对性地防范相关环境问题,做到精准施策,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

同时,要及时办理督察组转办的群众来电举报信访问题,做到“一案一方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对于群众反复投诉举报件的问题,有必要开展群众走访,认真听取意见,积极沟通并推动整改,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4.层层传导压力,做好立行立改。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及时成立由省委(市委、县委)书记、省长(市长、县长)任双组长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明确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职责与分工,。

明确“一把手”责任制。生态环境、发改、工信、住建、水利、农业、林业、城管、公安等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作为主管领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督促,亲自督办。

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得到落实,扎实做好迎接督察的各项工作。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统筹做好督察前、督察中、督察后各项工作,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行动迅速到位。强化监督和责任问效,推动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部署高标准落地见效,确保上下对表、左右协同、步调一致。

全力做好立行立改。对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要实事求是、毫不松懈地立即抓好整改,逐条核实问题,建立问题解决台账,做到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大、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利益面广且重复投诉举报的问题,要重点抓好整改,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面提高工作质量,推动问题整改终端见效。

对督察组移交移送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要严格依法惩处,加大执法力度,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确保生态环境问题高标准整改到位。

督察不仅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体检,也是一次医治痼疾的重要契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珍惜这次“体检”机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5.坚决严禁“一刀切”和“滥问责”。

过去有一些地方,整改销号心切,存在急于求成的情况,甚至个别地方简单粗暴的按区域和行业实施停工停业停产,“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做法,给企业和百姓造成不少困扰。

“一刀切”制造出的只是雷霆治污的假象,不仅难以产生长远效果,而且会让企业和群众对中央大政方针造成误解。

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已经专门致函第二轮第四批被督察的5个省和2家集团公司,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

文件要求,有关省、集团公司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要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

文件强调,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涉嫌以问责代替整改,或问责走过场,以及问责泛化、简单化的,督察组将会及时予以提醒,情节比较严重的,还将按有关程序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

在整改工作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倒逼责任落实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在整改工作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也要禁止搞“一刀切”和“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

6.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

经过第一轮督察,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企业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明显改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已经到位,督察整改的态度也比较端正。

但是一些地方,仍旧以文件落实整改、以会议推进工作、以批示代替检查,发现问题不去抓、不去处理,或者轻描淡写的抓一下,不敢较真碰硬、怕得罪人,追责也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用造假的文件来包庇纵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例如,上一批在对云南的督察中发现,玉溪市通海县投资7.3亿元建设的环湖截污工程“截污不治污”,截流污水在雨季通过闸门集中排入杞麓湖,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为达到水质考核要求,投资4.85亿元在杞麓湖周边建成6座水质提升站从湖中取水,净化后再排入湖,甚至弄虚作假,通过围隔稀释,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造成水质改善假象。

7月8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等有关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对6个责任单位及29名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对于一些历史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是一时形成的,也不可能一天完成整改,要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按照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推进整改工作,一锤接着一锤敲,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有效整改。如果是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反而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