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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仙女镇悦华机械厂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罚款4万

2022-06-30 13:06:30 来源:中环网

中环网:6月28日,扬州市生态环境局通报典型案例,江都区仙女镇悦华机械厂喷漆时使用了油性漆,且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导致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在车间范围内逸散,处4万元罚款。

2022年3月24日,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在对江都区仙女镇悦华机械厂开展信访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厂生产过程中有喷漆工艺,喷漆时使用了油性漆,且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导致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在车间范围内逸散。经查该厂油漆年用量为150千克,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不足1吨。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

[查处情况]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已依法立案,并于2022年5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4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