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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开征求《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征求意见稿)》等5项标准意见

2023-02-09 14:02:09 来源:中环网

中环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征求意见稿)》等5项标准意见的函。

关于公开征求《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征求意见稿)》等5项标准意见的函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 3416.1-2018)等5项标准进行了修订,已完成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3月2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电话:0531-51799121

邮箱:sdaepzcb@shandong.cn

附件:1.《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征求意见稿)》(修订DB37/ 3416.1)文本

2.《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征求意见稿)》(修订DB37/ 3416.2)文本

3.《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征求意见稿)》(修订DB37/ 3416.3)文本

4.《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征求意见稿)》(修订DB37/ 3416.4)文本

5.《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征求意见稿)》(修订DB37/ 3416.5)文本

6.《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征求意见稿)》(修订DB37/ 3416.1)等5项标准修订说明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