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电话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 >  地方 > 详情

四川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重点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3-05-29 10:05:29

四川省财政厅近日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致力于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引导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重点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节能降碳增效和资源节约利用、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研发应用、生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建设等八方面。

据介绍,四川省将主要通过以下财政政策手段调控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聚焦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推动企业有效投资超过万亿元,着力培育30—50家重点企业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绿色低碳产业集群。

二是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如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整合优化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更多投资省内项目。对绿色信贷年度新增贷款额全省排名靠前的银行机构,省级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对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项目提供配套贷款的银行机构,省级财政给予适当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在项目储备入库、新增债券分配、项目发行安排和债券品种设计等方面予以引导支持等。

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好现行环境保护税、消费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法律法规政策中有利于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清洁生产,调节能源消耗,引导低碳出行。执行新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以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符合条件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落实关税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优化关税结构,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四是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落实绿色低碳产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相关政策,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特殊地区、特殊用途除外),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低碳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