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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 山西省18个县突出生态问题将得到基本遏制

2024-01-15 09:01:15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发改委此前发布的《“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18个县面临的突出生态问题得到基本遏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性局面基本形成。

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山西片区主要包括3个市18个县。其中——

忻州市有6个,分别是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临汾市7个,分别是吉县、隰县、蒲县、乡宁县、大宁县、永和县、汾西县;吕梁市有5个,分别是临县、兴县、中阳县、柳林县、石楼县。

到2025年,18县面临的突出生态问题得到基本遏制,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改善,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实现动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性局面基本形成。

推进生态修复建设。以黄河流域为重点,构筑黄河流域生态防护屏障,因地制宜采取人工造林种草、退化林修复、草原改良、森林抚育等多种措施,科学推进吕梁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省级黄河和黄河流域防护林屏障建设等工程,加快推进生态退化区域修复治理,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积极开展森林城市和森林乡村建设,推进沙化土地区域植被恢复与保护,加大未成林管护力度。有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强矿山废水、粉尘、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综合防治,最大程度地减轻开发利用活动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淤地坝建设。推进吕梁山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持续助力“一泓清水入黄河”。在吕梁山区持续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黄土高原塬面保护等工程建设,巩固水土保持生态治理成果。在条件适宜的沟道,积极推进淤地坝建设、探索开展淤地坝信息监测工作,逐步实现对重要淤地坝的信息化管理。

大力发展光伏产业。依托采煤沉陷区、盐碱地、荒山荒坡等区域,重点建设晋西沿黄百里风光基地,统筹考虑忻州、吕梁、临汾等地的资源、土地、电网等沿黄区域建设条件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黄河“几”字湾清洁能源基地战略,提高区域高载能产业用能绿色化水平。在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鼓励市县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板下种植、板间养殖、固沙保土”的立体发展模式,巩固光伏脱贫工程成果。

有序发展风电产业。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负荷中心周边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分布式开发。重点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合理利用山地丘陵等土地资源,在符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进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创新风电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大力推进乡村风电开发。

大力发展优质、生态、品牌农牧业。立足打造极具特色和竞争力的山西有机旱作农产品品牌集群,打造“有机旱作·晋品”省域农业品牌形象,打造吕梁山区杂粮、晋西北谷子和马铃薯、晋北油料、临汾小麦等优质农产品原材料生产基地。坚持市场导向,严把产品质量关,用品牌占领市场和引领生产,扎实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培育功能农产品品牌和区域品牌,推动“晋字号”农产品品牌建设。

高质量发展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集中力量建设规模适中、带动力强的产业集聚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培育产业集群。积极发展酿品、乳品、果品、肉制品等绿色食品加工业。培育壮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精深加工规模,提升产品品质,全力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融合发展做强生态文旅产业。推动沿黄生态文旅项目提档升级,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加快推动旅游产业化,促进旅游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建设,深入推动大碛口、偏关老牛湾、河曲西口古渡综合旅游区建设,重点建设岢岚县宋家沟村、永和县西厢村标杆性乡村旅游示范村,培育一批富有山西特色的旅游民宿。


附解读: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山西省“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有关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等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精神,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山西省“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在征求了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林草局等部门意见后印发。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山西省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和主要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坚持优化布局绿色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生态富民和坚持改革创新健全机制四个方面。

(二)实施范围。忻州市(6个):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临汾市(7个):吉县、隰县、蒲县、乡宁县、大宁县、永和县、汾西县;吕梁市(5个):临县、兴县、中阳县、柳林县、石楼县。

(三)主要任务。《实施方案》结合山西省生态退化地区实际,提出了5类14项重点任务包括:推进片区综合治理、推动绿色发展、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加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为“十四五”时期推动山西省生态退化地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支持政策、严格监督评估3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落实。明确了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各项重点任务。各有关县(市)负责具体任务落实,要结合本方案和当地实际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参与生态修复领域,集中开展重大工程建设,形成资金投入合力。同时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