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2022-11-25 16:11:25
来源:中环网
奖励原则:举报人一次举报同一被举报企业或个人多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事项之间毫无关联的,奖励金额累积计算,总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贰万元;举报事项存在关联或者共同作用导致环境损害后果的,按照奖励金额最高项予以奖励;同一违法行为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多种奖励情形的,奖励不累加,按照奖励金额最高的情形执行,原则上不超过 0.5 万元;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次)举报的,只对第一有效举报人给予奖励;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的,奖金平均分配或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被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已经查处结案,被举报对象再次涉嫌生态环境违法的,举报人可以继续举报,经查证属实,可再次获得奖励。
全文见附件:孝感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责编:捞月亮的咸鱼儿)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中环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535-2119589。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环网”的所有作品,均为中环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