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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危险废物管
危废产生单位的危废贮存时限?危废管理台账能否通过国家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系统填写?
2022-10-09 浏览量: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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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问内容:

我司仅在设备保养期间产生危险废物,经咨询设备工程师,约1年维护一次,每次产生废机油量大约0.3吨。咨询几家危废经营单位后,均是以1吨作为起算价进行算费的,且每次清运均需要派专车进行运输,光运输费用就要好几千块,造成资源与金钱的极大浪费。经查询《固废法》,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的条例是针对危废处置经营单位。请问危废产生单位的贮存年限,是否有相关依据?是否可以妥善贮存两三年再一并清运,有利于节省成本?

答复内容:《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确需临时贮存的,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且贮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临时贮存的时间、地点以及采取的防护措施;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处置。鉴此,你司危险废物贮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确有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影响的,应及时向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严格落实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措施。

二、提问内容:

 2022年10月1日实施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产废单位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目前我公司在使用国家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系统登记危废相关记录,《导则》中附录 B各类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能否通过该平台填写?

答复内容: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分为电子管理台账和纸质管理台账两种形式。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企业自建信息管理系统或第三方平台等方式记录电子管理台账。目前北京市产废单位可通过国家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系统办理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计划、台账、转移联单等业务。

三、提问内容:

 请问生产企业办公产生的废硒鼓墨盒是否为危险废物?该如何处理才合法合规?对委托处置的单位是否有资质要求?需要哪类资质?我们是生活垃圾处理单位,能否同生活垃圾一并焚烧或填埋处理?

答复内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废弃的硒鼓墨盒不属于危险废物。因废弃硒鼓墨盒具有利用价值,通常由销售商或具有资源再生利用资质的单位回收。如不方便回收利用,也可按一般固废或其他垃圾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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